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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作者:人事处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1741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

通 知

?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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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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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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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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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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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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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州战略,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县(市)、州直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我州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第四条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黔东南州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向社会发布后由州人才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具体引进事宜。

????第五条 建立健全我州中国足球彩票、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已建立的“院士服务中心”,依托我州的一些重点项目及产业为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州建设。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调动、聘用、顾问、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创意策划、经营管理、企业顾问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智力为我州服务。

????健全“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为企业、科研院所对接高层次人才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改善投资环境与改善用人环境并重的原则,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侧重于到我州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并不受本人身份、地域及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确需到党政机关的,应符合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引进到黔东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其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可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第八条 未迁户籍关系但与我州签订了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工作期间,根据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采取按月发放薪金的方式(具体额度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可参加我州的各种评比和接受奖励,可在我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购买住房等方面与本州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九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

?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

?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

?????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我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二)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参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及市场薪酬行情实行年薪制或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务可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特设岗位聘任;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职务应根据编制和结构情况,结合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安排,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公务员制度工资待遇执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职务确定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

???(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服务。引进的人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四)科研经费。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类人员,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对携带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其他各类人才,经州有关部门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的课题,争取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或优先通过科技经费、技改经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创业经费资助。

???(五)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确需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是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属于我州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原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州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意愿会同有关部门作相应安排。对于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配偶原无工作,其学历为大专以上,身体健康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州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六)子女就业入学问题。引进人才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的子女原无工作,学历为本科以上,身体健康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招聘就业;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读,并免收除学杂费等正常费用外的各类费用,其子女在高考报名前户籍已迁入我州,按有关规定参加高考,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收高中阶段及以下各类学校就读借读费,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黔东南创业办企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创办企业的科研经费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并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创业园区,鼓励州内企业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到州入园创业,建立创业风险基金,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区承担我州的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由项目委托方拨给部分经费。成果应用后所获得的利润,按科研经费(包括人才、技术等)投入比例分成;属专利的,按双方协议共享专利;属非专利的,3年内由受益单位每年按30%的比例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奖金奖励本人。

第十三条 设立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安排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递增。

各县(市)要相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及所属单位的人才引进、开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用人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和单位事业性收入全部留用的,引进人才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50%;非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引进人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凡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第九条的优惠政策待遇。8年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我州的,所享受补贴按在我州工作年限折算后退回原补助渠道。

第十六条 重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其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在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作出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开发、课题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成果突出的要予以重奖;组织本地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多种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本地高层次人才的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同时,对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学术和技术领域专长的流动,应予支持。因种种原因需调换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同时,事先需与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事后需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州人才办要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个人档案,如实记载专家所取得业绩和受奖惩情况,并对人才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各级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要同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高层次人才广交朋友,搞好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相关手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发布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政策。此前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黔东南党发〔2011〕5号

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黔东南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凯里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黔东南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1年1月27日

黔东南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中国足球彩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我州走生态文明崛起科学发展道路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贵州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纲要。

序???言

人才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从当前我国的人才分类情况看,主要分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党政人才主要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党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在企业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市场经济知识和较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企业管理资质的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一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主要是指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种植、养殖、营销、经营管理、建筑、文化、旅游等行业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人才已成为国际激烈竞争中的决定性因素。当代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推进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才是根本。为此,必须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努力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州向人才强州的转变。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全面深入,人才流动加速。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凭借其综合实力强、创业环境优、薪酬待遇高、政策体制活的优势,对人才构成强大的吸引力,我州人才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同时,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省委提出了探索建立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的要求,州委、州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州、农业稳州、工业强州、旅游活州、科教兴州、城镇带州的“六州”发展战略,制订了凯里城市经济圈、镇远历史文化舞阳山水风光旅游经济圈、雷山苗族原生态文化和自然生态旅游经济圈、黎平侗族原生态文化和三板溪苗族原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圈、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的“四圈一区”发展框架,提出建设特色烟叶、工业原料林、油茶林、草地畜牧和特色养殖、茶叶、竹产业、绿色食品、乡村旅游及民族工艺品加工、中药材、劳务输出培训等“十大基地”,提出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力、电冶、森工、重晶石、建材、中药材、旅游“八大产业”,正在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城镇体系、生态环境?“三大建设”,明确了“走生态文明崛起的科学发展道路”的战略思路。这必将引发对人才的强大需求,对拓展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将对我州人才数量、人才结构以及人才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中国足球彩票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截止2009年底,我州共有各类人才112468人,其中党政人才27034人,占24.04%;专业技术人才59293人,占52.7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43人,占0.48%。技能人才1683人,占1.5%。农村实用人才26964人,占23.98%。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我州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总量不足;二是人才区域分布不够合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三是人才行业分布不够合理,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农林水等行业;四是人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师范、卫生和党政管理专业毕业的约占80%?;五是人才引进困难;六是人才流失严重;七是人才紧缺和人才资源浪费同时并存;八是人才机制与人才市场还不够完善。这些影响着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2010—2020年是我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把人才资源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把人才发展作为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和首要推动力,切实增强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总量达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党管人才、以用为本、优先发展、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市场配置。

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整合人才开发职能,集聚人才开发力量,优化人才开发资源,形成党委统揽全局、全社会共同推进人才强州战略的整体合力。

以用为本?将使用为本贯穿到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使用而培养、为使用而引进,在使用中培养、在使用中激励。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智慧,着力提升人才使用效能,引导人才更好地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优先发展?不断强化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人才优先发展思想体现到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部署中,努力做到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人才工作新思路,大胆推出人才发展新举措,逐步形成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相互衔接、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统筹协调?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促进规模扩大、素质提高和结构改善相协调,推进实力增强与效能提升相统一。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人才、区域人才、行业人才协调发展,促进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协调发展,统筹协调人才队伍的当前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市场配置?加大人才市场取向的政策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各类人才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州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活力,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需要的人才队伍。力争全州人才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人才资源总量较快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按年均6%的增长速度,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基本满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比重从2009年的22%,提高到2015年的24%,2020年的26%;每十万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人数从2009年的1500人,分别增加到2015年的3000人和2020年的4500人。

——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专业技术人才职务高、中、初级比例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全州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明显增加,高层次创新型和应用开发型人才明显增加,民族边远地区和农村人才明显增加。人才的分布和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体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评价考核机制、选拔使用机制、整合配置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人才竞争优势明显增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力度,建成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的人才基地16个左右,形成有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在重点产业、重点学科方面有突破创新。

——人才效能显著提高。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人才贡献率达到30%左右,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

(三)总体部署

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创新党管人才方法,为人才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实行人才资本优先积累,加大政府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三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快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人才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提高人才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对应度。五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人才总量。六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才法制化建设,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制度环境。

推进人才发展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实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为核心,以科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州党政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80%,2020年达到85%,在严格控制数量规模的前提下,党政人才队伍的结构更加合理,总体素质明显提升。

主要举措:按照适应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规律的要求,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大力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要领导岗位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听取地方党委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制度,建立健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党政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和胜任力模型,加强工作业绩考核。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和实践锻炼。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政人才健康成长。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现代管理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并使这支队伍的数量有较大的增加,形成规模,走向职业化。到2015年,全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400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50%以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的比例达到1/3。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540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65%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的比例达到1/2。

主要举措:积极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大州内高等院校培养经营管理人才的力度,切实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加强职业经理人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期权股权激励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引进一批科技创新企业家和企业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专门人才。建立不同所有制人才合理流动机制,消除人才流动体制障碍。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聚集一批能够适应并推进我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高、中层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在省内同领域、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中青年高级专家,特别是培养一批能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带动全民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努力使文化旅游服务业、优质高效农业、加工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养殖业等产业人才总量有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8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得到优化;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6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基本合理。

主要举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体系,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进一步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全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抓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实施并完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着眼于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开发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大金融、物流、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综合运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手段,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区域、产业、行业、专业、层次等结构调整。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合理分布。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激励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积极搭建专业技术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和载体,拓展发展空间。

4、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8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700人,占全州技能人才总量的40%以上。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800人,占全州技能人才总量的42%以上。

主要举措: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按照“国家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要求,大力实施黔东南高技能人才开发,建立黔东南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积极利用上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劳动、旅游、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劳动力培育资源,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重要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培养机制。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的培训方式。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岗位练兵活动。改进培训方式,充分采用远程教育、视频教育等现代培训手段,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效果。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达到3.6万人。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达到4.8万人,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至少有10名以上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主要举措: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整合现有培训项目,实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支持,重点加强农村发展急需的教师、医生、农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人才培养。加大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力度,推进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社会工作者服务新农村建设、科技人才和文化人才下乡支农等工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的新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

6、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立足于黔东南丰富独特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培养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为保护、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作出积极贡献的文化传承人才队伍。到2015年,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总量达到520人。到2020年,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总量达到700人。

主要举措:实施“四个一百”工程,即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保护工程、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工程、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典型建筑保护工程,积极推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申报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评定职称级别,在大中专院校开设原生态民族文化专业,培养原生态民族文化人才和传承人,探索建立国家级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基地,大力保护、传承、弘扬原生态民族文化,切实使原生态民族文化在黔东南大地代代相传。同时,重点从构建民族文化与民族旅游相结合的产业开发体系入手,将促进旅游富民与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民族村寨旅游、民族文化展示等旅游产品,深入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服饰、银饰、食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努力形成设计、加工、销售一体化和民族文化旅游蓬勃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加快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围绕“六州”发展战略,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农牧、旅游、食品、能源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快能源、原材料、生态畜牧业、旅游业、酒业、民族制药业及特色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人才开发。提高重点产业人才队伍的总量和素质,到2015年,重点产业的专业人才达到3700人,2020年达到5000人,人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人才与重点产业发展基本相适应。?

主要举措:适应我州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育、开发和引进。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重点产业人才基地。以实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龙头,充分发挥企业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加快人才的集聚。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形成人才整体优势。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重点产业急需人才,积极采用岗位培养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快重点产业人才成长。研究制定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措施,促进重点产业人才合理分布、优化配置。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核心,加强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州基础设施领域人才达到1500人,基本适应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到2020年,达到3000人,并努力使人才的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主要举措: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成长。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研究项目列入州级重点研究领域,优先给予立项。建立基础设施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人才保证制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专项安排经费用于人才开发培训。建立和完善交流和合作研究机制,每年选派一批人才到省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学习培训。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高级人才库。

3、加快城镇发展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结合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以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大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开发的力度。到2015年,力争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城镇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达到1000人。到2020年,达到2000人,努力使城市发展人才队伍数量比较充足、分布比较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主要举措:加强中国足球彩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夯实城镇化发展人才基础,提高城镇化人才培养水平。加大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知名大学学习,每年选派一批建设和管理人才到国内外城市挂职锻炼。坚持引才引智并举,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州城镇建设和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专家及团队。

4、加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围绕“生态立州、农业稳州、旅游活州”战略和发展生态经济的需要,以培养生态环境建设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开发、节能减排、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人才为重点,加快造就一支数量较充足、结构较合理、适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人才达到1000人;到2020年,达到2500人,为实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举措:制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的政策、规划。建立科学的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多形式培养人才。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学科建设,加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人才、尤其是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结合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等工程的实施,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实践锻炼。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人才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培训。积极引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城镇污染防治的专家和管理人才。

5、加快社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以提升社会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大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在政法、宣传文化、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领域,打造一批人才基地,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到2020年,努力使社会领域各类人才得到基本满足,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抓好我州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政法人才培养工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名师培养工程、名中医培养工程。研究制定中国足球彩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加强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依托重大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工程,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理论人才。定期发布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社区和农村基层提供社会服务。

(三)优先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展目标:以“面向社会需求、适应学科发展”为导向,以服务“六州”战略为核心,以开发“八大产业”为重点,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批在省内、甚至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提高全州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培养选拔产业学科带头人700名以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000名以上,建成18个以上州级创新团队;2020年,培养选拔产业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1000名以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0名以上,建成32个州级或省级创新人才基地。

主要举措:依托黔东南州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生成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人才集聚工程,结合重大产业项目转移,争取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消除人才引进的制度障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人才来我州创新创业。依托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学术交流合作项目、重要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深入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一支知识型、创新型、专家型的人才队伍。改进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吸引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培养一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中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各类专家和领军人才,形成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和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才团队。

三、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目标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

主要任务:制定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目标要求:解放思想,结合我州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改变过去的人才管理模式,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改进宏观调控,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简化手续,提高人才引进效率。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放开搞活、分类指导和科学规范的原则,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

主要任务: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充满活力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对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战略决策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一支善于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开发人员队伍,鼓励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申请,提高企业竞争力。

3、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

目标要求:加强我州人才工作的地方法制建设,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涵盖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机制。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人才开发促进法和终身学习、工资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高级人才到我州工作等方面的法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保护人才和用人主体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目标要求:坚持以我州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地方教育体系,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增加教育投入,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规划继续教育,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主要任务: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发展工程,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推进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实施“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

立足于州内人才资源开发,积极发展各类事业,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以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人才与智力,广招各方人才为我所用。在不突破总编制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和特殊人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人才引进的主要途径:一是用人单位在人才市场上公开招聘;二是争取派遣,争取国内外企业派遣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到我州来工作;三是兼职,邀请高层次人才兼任我州有关单位的实职或名誉职务,如校长、院长、顾问、研究院(所)院(所)长等;四是鼓励创业,用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带资金、项目或技术来我州创业;五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来我州创建研发机构,带动当地各类人才发展。

2、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目标要求: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主要任务: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3、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目标要求: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制度。

主要任务: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

4、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目标要求:根据完善我州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务:在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多样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使之有利于引进人才。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完善与我州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区域性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

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规范、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荣誉制度,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人才。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政策保障

(一)?实施好人才终身教育培训政策

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的规划与协调,制定人才培训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制定、实施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计划,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高级专家及学术带头人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推进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协调发展。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带薪学习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积极实行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增强人才的职业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制定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办法,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二)实施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落实好中央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我州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加大企业人才开发经费的投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并逐年提高其提取比例;通过奖励、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人才资源开发。改革教育培训经费单纯由政府或用人单位一方负责的做法,鼓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资开发人才资源,实现人才投入主体多元化。积极争取各类专项人才资金,抓住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有利之机,争取上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州人才工作的资金注入。建立黔东南州人才发展基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和引进、优秀人才奖励等,并按当年的财政收入和发展需要,逐年增加。研究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标准,对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加强人才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实施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落实好国家中国足球彩票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等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博士创业园区建设的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创立黔东南“博士产业园”,构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基地。将培养创新人才纳入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鼓励和支持应用型研究人才融入到生产实践中,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生产企业联合重组,实现经济与生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完善产、学、研链条,并对在科技发展、经济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建立专家和访问学者出国学术休假制度,以促进专家、学者的国内外学术交往。

(四)实施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政策

进一步完善农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人才津贴制度,实施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引导人才向农村流动。制定实施以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边远乡村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轮岗制度。根据需要,组织大中城市富余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边远地区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双向选择、契约管理等形式,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以解决基层和边远地区人才不足问题。建立有利于农村人才发挥作用的奖励制度,实施农村人才奖励倾斜政策,重奖在农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知识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农村人才。建立州级农村基层人才津贴制度,并逐年提高津贴标准。加大州直部门与县乡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鼓励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才到农村开发创业。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认真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工作。

(五)实施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制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激励保障办法。实施全民创业,鼓励公民以自然人身份申办民营企业和作为出资人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鼓励各类经营型、管理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支持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兼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鼓励留学归国人才、大中专(含中职)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扶持政策自主创业。支持城乡居民广辟创业门路,通过创业实现致富愿望。

(六)实施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简化审批手续。健全科研机构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条件,在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住房问题。有计划地选送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内外进修深造,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项目、工程项目和学科建设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进行技术创造、项目攻关、专利研发,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再创能力。

(七)实施好推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多种人才流动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促进人才流动。建立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加大交流和挂职力度,扩大交流任职范围;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政策,健全人才服务机制。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转移;鼓励科研院所人才向本行业内人才相对缺乏的单位流动;要引导人才向第三产业流动,提高第三产业人才比重;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倡人尽其才、用当其时、用当其位,要多渠道、多元化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才服务社会的作用。

(八)实施好更加开放、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改善招考方式。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我州招考采取政府宏观监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用人单位为主进行考试考核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政府部门主要在人员编制计划上进行监控。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报考和录用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畅通人才智力为我州服务的渠道。制定并落实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及时兑现相应待遇,吸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来我州创业。建立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加强博士创业园区建设的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消除人才引进中的体制性障碍,为人才引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采取调动、兼职、聘请、讲学、科研、咨询、顾问和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到我州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对于极少数急需人才,可以采用柔性引进的办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项目招投标、讲学、举办名人论坛、聘请客座教授、顾问等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国际国内顶尖人才为我州服务。建立统一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与发达地区人事网站的链接,建立人才信息、人才资源共享机制。紧密联系发达地区,接引资金、项目以及人才智力的转移;充分利用国家实施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和少数民族地区小学“双语”教师特殊培养等人才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到我州建功立业。

(九)实施好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快速发展政策

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对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管理范围。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制订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快速发展。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活动,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职业归属感和全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认同度。

(十)实施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结合州情实际,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发展区域性和专业性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市场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和设计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和业务模块内容,有效整合职称申报、毕业生就业、人才交流等人才公共服务业务的软件操作系统功能,建立人才公共服务综合性软件操作服务平台,业务模块涵盖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州人才跨地区交流服务等政策性较强的基本人才公共服务业务。增加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业务外包、人事劳动仲裁等人才服务业务模块,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人才市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开发服务产品,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实施好稳定人才队伍政策

切实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宏观管理,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制度。大力改善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不断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大公共服务投资,建立现代化服务平台,在图书资料、网络信息等方面为人才提供透明、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着力打造事业平台,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中国足球彩票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进一步推进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创新,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设立高薪特聘教授资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加大实施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的力度,由用人单位支付岗位津贴,并在科研项目、实验设备等方面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提高对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工资待遇。对于毕业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同时可高定一档职务工资;对在农村乡镇卫生、教育、林业、农业等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大中专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人员实行浮动工资待遇。实行本地培养的人才与引进人才同等待遇。确实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

(十二)实施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好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我州非职务发明评价体系,加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支持和管理。落实好国家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财产。加快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执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信用制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国际合作交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

(十三)实施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

建立重业绩、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价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打破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终身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相结合,符合市场经济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审模式,规范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加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力度,扩大专业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坚持评聘的灵活性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实际,在国家政策的范围内,适当放宽条件,同时灵活调剂岗位,消除“有人无岗,有岗无人”的现象。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限时聘任制度,消除因职称聘任拖拉推诿挫伤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现象,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能。

(十四)实施好人才可持续发展政策

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人才的物质和精神生产能力,推动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在用活、用好本地人才的基础上更好地引进大量人才。破除单纯“人才资源论”,树立“人才资本论”。大力加强人才培养,以国家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州国民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引导、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前瞻性地规划当地潜在人才的培养,力求实现现有人才与潜在人才的平衡发展。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一)党政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以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艺术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党政干部培养计划及措施,依托党校、州内外高等院校对全州党政干部每5年轮训一遍。采取在职培训、轮岗交流、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方式,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

(二)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程

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和完善民族地区基层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执政为民的能力。

着力抓好实践锻炼环节,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务员队伍,建立党政机关从基层、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制度,鼓励和支持机关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

积极探索公务员聘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执政为民服务的范围、力度。

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淡化“官本位”思想,激发基层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中国足球彩票优秀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

(三)创新人才建设工程

围绕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紧扣建设我州创新型社会的需要,提高我州科研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培养造就30名在省内具有相对优势的省管专家,300名在科研、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的州管专家或拔尖人才。

依托国家、省、州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相应领域的创新团队,积极推进创意经济高端人才建设。在我州大力发展的特色农产品、电力、电冶、森工、重晶石、建材、中药材、旅游“八大产业”建立重点行业人才信息库,及时组建创新人才团队。

以我州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我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建设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四)博士创业园人才引进工程

着眼我州农业产业化、民族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等需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依托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凯里经济开发区,建立黔东南博士创业园区,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每年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2015年,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达100名到创业园区工作,2020年,引进海内外博士等高层次人才300名到博士创业园区及我州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或创业。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于加快我州工业园区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省内外竞争力,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具有宏观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引领企业参与省内外竞争的优秀企业精英,造就一批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管理的高素质职业经理。

制定工业园区建设人才和民营企业人才的培养、发展计划。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

(六)区域经济人才开发工程

围绕州委“四圈一区”的发展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富有开拓精神的区域经济人才。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培养、引进城市规划人才,旅游经济和循环工业经济人才,民族旅游和原生态旅游开发管理人才。不断发展壮大城镇化建设人才和农村经济人才队伍,重点培养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大力引进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加工人才;加大失地农民培训力度,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基础人才;鼓励和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七)生态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工程

生态文化旅游是我州的特色产业,要着力培养一批精通旅游商务运作、经营管理、酒店工程、旅游产品开发等专业技术人才。拓宽渠道,培养或引进一批一流高级管理人才,加大乡村旅游人才、特别是导游人才的培养力度,政府、企业、学校密切配合,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人才,全方位打造一支金字塔型的民族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州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2万人,间接从业人员达10万人;2020年达到4万人,间接从业人员达40万人。

(八)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依托“国家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100名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九)基础教育人才素质提高工程

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州基础教育的改革创新,全面培养基础教育各方面人才,建设一支观念新、素质高的基础教育师资队伍。

结合我州民族区域的教育特点,把基础教育课程课改与“双语”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我州教育的重要科研项目,设立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定期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每年对在课程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

加大继续教育的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培训在基础教育一线的教师。到2015年,按照基础教育新课改要求,轮训一遍基础教育前沿教师。

(十)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

??根据国家“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要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才、优秀新型农民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和技术创新,选拔一批农业技术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到2020年,选拔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

围绕我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现代农业技术发展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以提高科技素质、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核心,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2015年获“绿色证书”农民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达3%,2020年达10%。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在种植、养殖、经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加快我州新型农民的成长。

围绕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加强特种作物栽培、畜牧饲养、水产养殖、农贸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能工巧匠等方面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到2015年,从事农业科技和实用型人才总量达到35000人。到2020年,达80000人以上。

(十一)民族民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落实省委中国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要为保护、传承、弘扬原生态民族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的指示精神,依托中国足球彩票,大力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工程”,利用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平台及其教育教学成果,着力打造一支民间民族文化传承人才队伍,争取在展现、抢救和保护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

依托国家“文化名家工程”,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黔东南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宣传人才。制定民族文化宣传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重大课题研究、院校深造、考察交流、项目实施等方式,培养一支优秀的民族文化宣传队伍。

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到2020年,由国家资助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达到2名以上,由州资助的民族文化宣传人才达到50名以上。?

(十二)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适应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大对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交通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批基层骨干人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其进行培训。

鼓励和资助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和资助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本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提升专业学历。

(十三)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提高工程

依托国家“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根据我州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大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批基层医疗卫生骨干人才,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培训乡镇、农村医疗卫生人员。

鼓励和资助乡镇医疗卫生人员申报晋升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和资助乡镇医疗卫生人员在职攻读本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提升专业学历。

(十四)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

围绕构建我州和谐社会的需要,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制度,营造环境,加大投入,通过教育培训、调整岗位、组织招考等办法,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满足社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占总人口的1%以上,达到4万人左右。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突出纲要在我州人才发展中的指导地位,把纲要实施作为未来十年推进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州委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组织制定纲要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各市、县要主动做好与纲要的对接工作,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规划纲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纲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划体系,制定配套措施

各县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要立足于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实际,按照纲要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重大问题入手,编制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专项计划,有条件的县(市)和部门可制定本县(市)、本部门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州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强化纲要实施参与意识,依据纲要要求,制定纲要实施配套措施,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三)强化监督检查,实施目标考核

实行纲要实施目标分级责任制度,把纲要实施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工作。完善纲要实施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建立项目运作激励制度,对在纲要项目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开展跟踪评估,进行动态调整

研究建立人才强州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情况定期通报和年度评估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抓好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研究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订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加强基础建设,做好人力开发

深入开展人才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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