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纪检监察室一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完成上级转办案件、督办件;
二、负责信访台账的建设、管理和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聘用人员或用人、聘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七、对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八、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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