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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党内监督制度

作者: 罗国智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30

为加强党内监督,搞好党的建设,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的目的

1.保证我院党总支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章》、《准则》及各级组织的规定要求办事;

2.防止发生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

3.及时揭露和纠正损害党的优良传统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二、监督的主要对象

1.党总支全体党员;

2.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监督的主要形式

1.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按规定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2.党总支成员之间的监督。党总支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履行接受监督的义务和监督他人的权利;

3.普通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的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

四、监督的主要内容: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2.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方面;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方面;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方面;

5.组织人事制度方面;

6.遵守法律和纪律方面;

7.同各种违纪和错误行为做斗争方面等内容。

五、监督的主要途径

1.党的会议。即党总支会、支部会。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即每年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并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委。

3.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年终进行评议,结果除上报上级党组织外,还要同被评议人见面。

4.建立任期述职报告。每年进行一次,同时组织上要对其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六、实行监督时应注意的问题

要处于公心,诚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切实保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编审:罗国智  编辑:金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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