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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作者: 罗国智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30

为了加强我院廉政建设,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特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一、规范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高教法》等国家、省、州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总支支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作用,做好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秉承我院“立德树人、自强奋进”校训。

2.认真执行《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自律承诺书》。

3.在招生、就业、学籍管理、考试、学位评审、职称评定等教育与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4.严格执行学校师德考核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自律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教是新时期从严冶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放发展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院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大额经费的使用,重要财产的处置,招生计划、专业调整、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属“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必须总支支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必要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党务、院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教师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重大节庆日活动,廉政教育基地等,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编审:罗国智  编辑:金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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