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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员教师教育管理制度

作者: 罗国智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30

为加强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教师队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师必须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

二、党员教师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牢记党的宗旨。要认真做好读书学习笔记,要在学习上要成为群众的表率。

三、党员教师教育要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和有损人格的情况,要营造良好的师风,成为遵守师德的模范。

四、党员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密切联系班级,关心、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党员教师要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并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

六、党员教师要严守法纪,廉洁自律,坚持过好每一次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其它权利和义务,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编审:罗国智  编辑:金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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