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科工作职责

秘书科是党政办公室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

2.负责起草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领导讲话、规章制度、对外函件,以及以学校党委、行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有关请示、报告、通告、通知、通报、方案、提示等各类文字材料。

3.负责安排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党委、行政专题会议,统筹安排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4.负责完成学校公文的登记、编号、核稿、签发、打字、印刷等工作。

5.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学校主要领导参加各类会议、活动的讲话材料起草工作。

7.协助办公室领导安排全校性重要会议的文秘及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编写简讯或印发会议纪要。

8.根据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制定秘书科工作计划,拟定业务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9.做好信息收集、编发动态简报、对外报送信息,协助领导进行调研与咨询。

10.按照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做好办公室日常及突击性、应急性、事务性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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