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学科及硕士点建设、专业建设、人才队伍、校园建设、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等专项规划,指导教学科研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3.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评估各类专项规划、分项规划的落实。
4.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 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布局、资源配置、教学分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5.负责推进学校相关改革。
6.主持学校重大项目的论证、规划制定、督促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7.负责本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学习的筹备,做好相应记录。
8.协调本部门各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目标管理和后勤工作。
10.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监控工作。
12.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2.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省(部)级/校级一流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4.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和评估标准,组织学科评估工作。
5.负责全校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信息采集、宣传等工作。
6.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
7.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分院的学科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管理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9.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10.负责申硕工作。
11.负责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2.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对外合作交流科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拓宽校地合作交流渠道,负责学校与地方交流合作部分协议的审签和实施。
3.归口管理学校与国内相关单位开展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
4.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合作。
5.对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6.创造条件,开展学校与地方之间多种形式的人才合作与交流。
7.社会服务的积分认定。
8.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