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秦绍钊 时间:2021-12-21 点击数:
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体现应用型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性,促进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导向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逐渐完善社会服务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服务是指分院(部门)派出教师,以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委托、技术服务(指导)、进驻行业(企业)、支教(教育服务)等形式,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而提供的服务,其目的是培养专业性、输出性应用型人才,打造“双师型”、“双能型”教师队伍,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第三条 开展社会服务工作须有一定的社会、生态或经济效益,可体现中国足球彩票作为应用型高校服务社会应有的目标、责任、担当、水平、质量和能力。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中所明确的社会服务参与人是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社会服务工作量采取计分制统计,纳入校级工作量计分范围,与目标业绩绩效挂钩,与教学研究工作量和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施行“三措并举”管理。
第五条 社会服务工作实行学校统一管理下的分院(部门)负责制。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社会服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 服务类别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服务类别包含七个大类:
(一)科创服务。指利用学校技术研发及文艺创作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合作研究、科技研发、委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方式签订的项目;政策研究、原创性决策咨询研究、法律咨询、规划类设计、软件开发、行业标准制修订、文学艺术创作(参展或参演原创作品,发表或出版文学作品集)等。
(二)技术服务。指利用学校学科专业技术知识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专家咨询(评审)服务、各类资源调查(普查)、策划、科技成果推广等。
(三)人才服务。指利用学校人力资源为社会提供专项服务,主要包括:教育培训、在岗培训、专题授课、教职工进驻行业(企业)、科技特派员、支教(教育服务)、学生生产性实习实训等。
(四)文化服务。指利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优势为地方文化建设提供服务,主要包括:文体策划、文化顾问、民族文化展览展示、主办(承办)地方文体活动等。
(五)资源服务。指利用学校教学、科研、体育、文艺、图书、场地等设施设备、信息资源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有形或无形资产为社会提供服务,包含各种社会赛事等。
(六)公共关系服务。指学校为更好地服务社会而与公众建立的双向沟通交流和互动的活动,主要包括:主办(承办)会议,提供参观学习、经验借鉴等活动。
(七)公益服务。指对有关社会公众福祉和利益提供无偿服务的行为,主要包括:慈善活动、法律援助、政策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或其他公益性服务等。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学校
(一)权利
1.社会服务工作的指导权。根据学校办学思想和发展目标,出台社会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工作量计算办法(积分制)等指导性文件。
2.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权。根据上述指导性文件对各分院及相关部门社会服务工作的运行进行管理。
3.社会服务成果的冠名权。以项目、论文、专著、专利、文艺作品等形式体现的社会服务成果,须以“中国足球彩票”冠名;如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二)义务
1.构建社会服务荣誉诚信体系,支持和鼓励教师广泛参与社会服务工作。
2.在合同框架范围内提供应有的资源保障。
3.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保障社会服务参与人合法权益和合法地位。
4.构建社会服务运行机制,为学校教师搭建社会服务合作平台。
5.提供激励保障制度,在职称评审、评先选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个人或集体。
第八条 分院(部门)
(一)权利
1.根据学校社会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体现本分院学科、专业特色的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
2.负责对本分院教师开展的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
3.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核教师的社会服务计分,推荐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和团队。
(二)义务
1.构建业务水平高、专业性强、求真务实型的社会服务团队。
2.加强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积极调动、引导和促进教师广泛参与社会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培育应用型人才、锻造“双师型”、“双能型”教师队伍。
3.践行企业、行业参与学科建设、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机制,提供多方参与学科建设的路径与措施。
4.重点打造社会服务特色品牌和精品项目,提升社会服务综合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
5.深化产教融合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和成效,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库。
6.向社会提供多维度、多层级、多类型服务,引入中国足球彩票育人资源,着力增加科创项目经费数额,优化项目结构,提高项目中科技及创作服务类项目所占比例。
7.对所在分院(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工作的真实性、实效性,管理过程(工作业绩审核、档案管理、数据统计、派出人员等)和任务完成质量负责。
第九条 社会服务项目(任务)负责人
(一)权利
1.经所在分院(部门)审批同意,并报学校发展规划处备案,有权以中国足球彩票名义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2.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科研秩序的前提下,开展社会服务需利用学校资源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报批同意后,有权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3.根据社会服务内容需要,有权制定实施方案,组建服务团队。
4.有权根据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在项目合同框架范围内,制定或调整项目经费使用方案、团队计分分配方案及工作实施时间安排等。
(二)义务
1.严格遵守《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带领团队成员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负责。
3.带领团队成员按合同(协议)或实施方案要求履行义务,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十条 教职工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原则上由团队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由主持人学术身份所属分院(部门)归口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科创项目类别:负责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考评项目成果,审定项目社会服务计分,将审定结果按要求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二)其余类别(进驻行业企业、支教或教育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公益服务类等):负责派出、监督、管理及审核社会服务计分等,审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发展规划处备案。
第十一条 管理流程
(一)科创项目
科创项目是指中国足球彩票教师通过对外开展服务活动取得的除纵向、横向科研项目之外的其他所有研究项目。科创项目要遵循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紧贴中国足球彩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既要有利于促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又要有利于学校各方面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合作双方原则上必须签订技术合同书,特殊情况下可签订合作协议书。
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附件1),提交项目所属分院(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署服务合同,报所属分院(部门)备案后开展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所属分院(部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计分认定和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登记存档。凡须纳入学校社会服务积分的科创项目,必须填写审批表。凡无填写审批表的科创项目,不纳入学校年度社会服务计分统计范畴。
(二)进驻行业(企业)
各分院(部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需要,经过规范流程确定派出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审定、发展规划处备案后派出。教师进驻行业(企业)期间的工作过程由所属分院(部门)负责管理、考核,考核结果等信息报至发展规划处备案。
(三)支教(教育服务)
由所属分院(部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基础教育工作需要,经规范流程确定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审定、发展规划处备案后派出。支教服务期间的工作过程由所属分院(部门)负责管理、考核,考核结果等信息报至发展规划处备案。
(四)公共关系服务
在所属分院(部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计分认定和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登记存档。
(五)公益服务
在所属分院(部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计分认定和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登记存档。
(六)“双肩挑”人员
“双肩挑”人员是指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工作、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该类人员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主动将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归口到所属分院(部门)进行,并服从所属分院(部门)的管理。相关分院(部门)应积极主动对该类人员的社会服务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文化服务类别的项目中,涉及地方大型活动需抽调大量学生(一次大型活动需50人以上学生或涉及2个教学班以上分院学生)参与的,须经牵头部门会商相关部门(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团委、学生处等相关业务部门)会议论证实施方案,并严格履行会议议定事项后方可开展。
(一)学生参与服务项目,须与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相结合,培养学生大局观念、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劳动技能等。
(二)抽调的学生原则上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
(三)涉及任课教师进行调(换)课的,需在相关任课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将任课教师作为项目参与人纳入服务团队。
(四)社会服务项目经费及计分归项目团队所有,项目负责人按会议议定规则二次分配项目经费及服务计分并公示后,报至各参与分院(部门)和发展规划处。
(五)其他涉及分院2个教学班以上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其操作流程、经费及计分分配等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利用学校资源对外开展各种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社会服务合同(协议)是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以人才、文化、科创、技术和资源服务等形式开展的社会服务,合作双方须签订合同(协议)。
第十五条 为方便管理与查询,各分院(部门)按以下规范对备案的合同分类编号。编号方法采用四级编码形式。一级编码为分院(部门)缩写;二级编码为合同服务类别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三级编码为合同签订年份和月份,代码由年份后两位数和月份两位阿拉伯数字共同表示;四级编码为该分院(部门)所有合同签订先后顺序流水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至999。
(一)分院缩写:人文学院SHS、外国语学院SFL、教育科学学院SES、旅游学院STM、经济管理学院SEM、马克思主义学院SMM、理学院SSE、大数据学院SDE、大健康学院SLS、建筑工程学院SAE、音乐与舞蹈学院SMD、美术与设计学院SAD、体育学院SPE、微电子与人工智能学院SAI、继续教育学院SCE、国际教育学院SIE、苗侗医学院SMDM、农林学院SAF。
部门缩写:组织部DOD、宣传部DPP、人事处DTP、教务处DTA、科研处DSR、发展规划处DPD、学生处DSA、招生就业处DAE、图书馆DTL、团委DYC。
(二)服务类别:人才RC、文化WH、科创KC、技术JS、资源ZY、公共关系GG、公益GY。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合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负责;所属分院(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项目合同(协议)文本中涉及学校的权益、风险责任、知识产权等方面条款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 合同(协议)签署前,需填写《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完成相关程序后方可正式签署。
第十八条 合同(协议)内容应在法律的框架内双方协商拟定,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验收(鉴定)方式、工作进度、经费额度、付款方式、经费开支范围、成果归属、合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及合同有效期限、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争议解决的办法、名词和术语的必要解释等。合同(协议)具体内容由项目负责人代表服务团队与对方当事人洽谈约定。
第十九条 社会服务的合同(协议)需以学校名义签署并加盖中国足球彩票公章的,经所属分院(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发展规划处审定方可签署盖章,必要时须经学校法律顾问审定。
第二十条 科创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征得项目委托方和所属分院(部门)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协议),与原项目合同(协议)一并存档备案。更改后的合同(协议)需在所属分院(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条 在执行项目合同过程中违约,应按合同(协议)内容相关条款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约。
(一)以中国足球彩票作担保人的担保合同。
(二)用中国足球彩票的财产做抵押的抵押合同。
(三)违约金额超过到校经费总额的合同。
(四)有损学校利益的合同。
(五)其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中原则上不得约定使用类似学校品牌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产品包装或广告中出现“中国足球彩票监制、研制”、“中国足球彩票专利、科研产品”等内容,以及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地理标识和主要建筑物图案等。
第二十四条 合同(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委托方、课题组、所属分院、发展规划处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应依据纠纷产生原因,由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或委托方承担责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是纠纷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若超出处理权限,可报发展规划处、学校甚至按照合同规定诉诸所在地法院,依法处理。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是社会服务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审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等职能部门依职责和权限对项目经费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所属分院(部门)是社会服务工作的基层管理单位,对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服务项目经费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以到账金额为准。
第二十八条 对合同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向所属分院(部门)申请设立子项目。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责任和权益方面按项目责任人对待。
第二十九条 社会服务经费列支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委托方或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列支名目须在项目实施相关的范畴内,并按中国足球彩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列支。
(一)不能列支与签订合同要求不符的支出。
(二)不能列支罚款等支出。
(三)不能列支发票所列事项与出具发票单位经营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四)不能列支与课题实施活动无关的通讯、网络等费用(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对于教师进驻行业(企业)所得的社会服务报酬,须入学校财务账户,由学校统一拨发。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还须在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备,科级干部及以下教师须在发展规划处报备。
第三十二条 开展社会服务过程中需利用学校科研平台、教学设施、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设施设备及人力资源的,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标准缴纳管理费用。
第七章 项目结题管理
第三十四条 社会服务项目完成后,应按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结题,项目责任人应取得委托方出具的有关合同履行完成的结题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 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成果产出并鉴定后,学校推荐参评相关成果奖。
第八章 社会服务项目培育基金
第三十六条 校级层面社会服务项目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育基金)主要用于鼓励打破分院和学科壁垒,“抱团”对外争取社会服务项目。
第三十七条 培育基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编制的社会服务项目到账经费的2%的间接费。
第三十八条 发展规划处是培育基金经费管理的主体。
第三十九条 培育基金的用途
1.用于争取涉及2个及以上的分院(部门)联合争取有潜力的社会服务项目的过程中发生的开支。
2.用于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联盟开展相关工作的经费开支。
3.用于培育学校层面的具有“标志性成果”潜力的社会服务项目。
4.用于推动扶持或培育教师创办的微小型企业,需以项目的形式申报。
5.其他认为需要列支的,需发展规划处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十条 培育基金经费开支严格按中国足球彩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章 项目经费使用和配套
第四十一 行政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的配套金额,经校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专门研究决定的,按会议纪要确定的金额予以配套。
立项单位有配套要求的,配套经费与到账经费的管理及间接费使用事项遵照院通字〔2021〕73号《中国足球彩票科研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院通字〔2021〕72号《中国足球彩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条 学校评选年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先进团队和优秀管理人员,授予荣誉证书。
第四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按以下规定管理:
(一)到账经费按5%进行编制作为间接费。其中,2%作为学校社会服务培育基金,3%返还继续教育学院作为该院社会服务项目培育经费。社会服务工作其他事项遵照院通字〔2021〕189号《中国足球彩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院通字〔2021〕190号《中国足球彩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程》、院通字〔2021〕192号《中国足球彩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量计算及课时费发放办法》、院通字〔2021〕193号《中国足球彩票社会考试管理办法》、院通字〔2021〕194号《中国足球彩票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社会服务项目,由发展规划处参照本文件相关计分办法给予认定。
第四十五条 涉及横向项目的管理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凡在横向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鉴定验收、计分计算与资料收集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追回相关责任人在项目研究中获得的利益,撤消其计分,并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法律规定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2.中国足球彩票教师进驻行业(企业)、支教申请表
附件1
中国足球彩票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项目主持人 |
所属分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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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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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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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 主要内容 |
(根据协议内容要求,明确项目类别、实施时间、成果方式及归属、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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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撰写 执笔人 |
初审人 (签字) |
项目签署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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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院(部门)意见 |
(明确合同及上述全部内容已认真审核,并同意承担相关责任,明确是否需要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等)
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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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律顾问 审核意见 |
(代表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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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存所属分院(部门),一份交存发展规划处,一份申请人留存;
2.“学校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一栏,如需审核,则需填写审核意见,如不需审核则不填写。
附件2
中国足球彩票教师进驻行业(企业)、支教申请表
分院(部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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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岗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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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服务 形式 |
□非脱产 □脱 产 |
申请 类型 |
□支教(教育服务)□进驻行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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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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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理由需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条理清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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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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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分院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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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或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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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备案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存所属分院(部门),一份交存发展规划处,一份申请人留存;
2.申请表需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