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文件
教院发[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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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规程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全面检查并进一步提高高师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范培养规格,根据高师培养目标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1、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使实习生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2、使实习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从而培养其独立从事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工作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为培养教育事业需要的新型教师进行初步的教育科研训练。
4、加强本分院与中小学的联系,通过实习使师生深入了解中小学实际,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本分院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二、教育实习的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最主要的任务,通过教学工作实习,使实习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掌握教学的重要环节,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育工作应备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为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实习生完成一定的具体的任务,如拟定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家访和转化后进生的工作等;认真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熟悉中学德育的一般过程、基本原理及其规律,掌握班主任工作技能和方法。
三、教育实习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分院领导和教学法教师等组成,负责领导本分院的教育实习工作,选派有经验、有责任心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四、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教学工作实习
内容: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辅助教学环节。
要求:为培养实习生实际教学工作能力,要求实习生尽可能完备地实习课堂教学的各种类型(含讲授课、复习课、练习课实验课以及考核与讲评课等)。每生至少应完成8-10个课时的新教案。
实习生的教案须经原任教师签字批准,试讲不合格者不得讲课。
实习生在见习期间听原任教师的课及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并作详细记录。
(2)班主任工作实习
内容: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熟悉班级学生的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各项班级日常工作和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
要求: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独立组织和辅导班级、小组或团队活动,至少主持1次主题班会,访问学生家长1—2名,深入了解1—2名不同类型的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写出班主任工作报告。。
(3) 教育调查
要求:结合实习学校的特点,围绕调查题目,深入了解小、中学教育状况,注意收集材料、认真分析和综合整理,形成一份调查报告。
五、成绩考评
1、工作态度和思想表现:
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领导安排,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②对实习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能吃苦;
③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④专业思想牢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⑤尊师爱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实习期间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⑦能否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2、教学工作实习方面:
①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深入了解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按时独立写出较完整的教案;
②能正确使用教学媒体,并完成规定的试教任务。
③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坚持经常辅导,耐心答疑,因材施教;
④积极参加听课、评课、虚心听取意见,善于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⑵教学目的方面:
①教学是否符合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教学目的是否明确具体,切合学生实际;
②课堂教学是否围绕教学目的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目的是否实现。
⑶教学内容方面:
①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系统、新颖,全面达到教学要求;
②教学内容的思想性是否充分挖掘,有利于学生正确世界观和科学方法论的形成。
③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能否做到讲解概念准确,论证严密,理论联系实际。
1、工作态度和思想表现:
⑴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各级实习组织的领导和安排,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⑵对实习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具有旺盛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⑶是否衣着整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⑷专业思想是否牢固,是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⑸是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⑹能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实习期间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⑺能否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2、教学工作实习方面:
⑴教学态度方面:
①能否努力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深入了解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按时独立写出高质量的教案;
②能否认真准备演示实验和其它教学媒体,完成规定的试教任务。
③能否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坚持经常辅导,耐心答疑,因材施教;
④能否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⑤能否积极参加听课、评课、虚心听取意见,善于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⑵教学目的方面:
①教学是否符合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教学目的是否明确具体,切合学生实际;
②课堂教学是否围绕教学目的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目的是否实现。
⑶教学内容方面:
①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系统、新颖,全面达到教学要求;
②教学内容的思想性是否充分挖掘,有利于学生正确世界观和科学方法论的形成。
③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能否做到讲解概念准确,论证严密,理论联系实际。
④是否重视三维目标,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关键找准,教学的深度、广度是否符合学生的水平。
⑷教学方法方面:
①能否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恰当地贯彻教学原则,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教学结构是否合理,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如何;
②教学方法能否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发展智力和能力;
③讲授是否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是否深入浅出,逻辑性强;
④能否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注重直观教学。
⑸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教态是否亲切自然,仪表端正,朴素大方;
②教学语言是否标准、清晰、准确、生动、简炼,条理清楚,幽默风趣;
③板书是否工整规范,美观大方。
⑹教学组织管理方面:
①能否注意运用反馈原理,及时调节教学进程;
②师生活动能否保持同步、同向、相互配合,课堂秩序良好,活而不乱;
③能否果断、及时、随机处理偶发情况。
⑺教学效果方面:
①学生听课情结如何,注意力是否集中,学生提问、答问是否积极、准确;
②考试成绩如何;
③后续课程反映如何,学生是否满意。
3、班主任工作实习方面:
⑴工作态度方面:
①是否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热情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②是否虚心学习班主任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工作管理能力。
③事业心,责任感如何,能否管教管导,对学生全面负责,工作是否积极,主动;
④能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典范;
⑤能否较快地掌握班级情况,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⑵工作能力、方法方面:
①能否按计划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处理班级日常工作,能力如何;
②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学生特点作好思想教育工作;
③对待差生的态度如何,能否对差生做耐心细致的转化工作,方法是否得当;
④组织主题班会和学生课外活动的能力和才干如何,能否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
⑤能否积极进行家访、既作学生工作,又作家长工作。
⑶工作效果方面:
①试教班教学秩序是否正常,学生学习情结怎样,团结情况如何,班内学生纪律、学习、思想是否有所进步;
②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安全顺利,无差错,学生是否满意;
③是否给学生以良好的教育和影响,差生是否有明显的转变;
④班主任工作收获怎样,能否写出质量较高的班主任工作体会或总结。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方式。
(1)对于集中指导实习的专业,教育实习的总评成绩构成如下:试讲成绩占40%,实习成绩占60%;(2)对于分散实习的专业,分散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再讲一次课。教育实习的总评成绩构成如下:试讲成绩占30%,实习成绩占30%,实习结束后的讲课成绩占40%。成绩不合格者,毕业前给一次讲课机会。
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应力求严肃、公正、合理,使实习成绩呈常态分布。“优秀”率控制在20%——30%以内。
4、成绩考评的步骤
(1)实习生根据本人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书面进行自我分析,填入“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
(2)实习小组根据实习生的自我分析,进行讨论、评议。小组长实事求是地将小组意见简要填入“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
(3)本分院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个人自我分析、小组意见和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在“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上填写评语和实习成绩。
五、指导教师
㈠本分院指导教师
1、教育实习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实习是高师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主动积极地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在三年内,至少应承担1次实习指导工作。参加实习指导(带队)的教师在实习期间必须自始至终在实习学校履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的工作实绩,将作为评优及评职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2、本分院每位指导教师应带领、指导实习生8-10个。指导教师的指导时间为12周到18周; 指导教师应带见习学生到中小学跟班听课,并组织学生进行评课。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及试讲工作。指导学生进行板书和教态训练每周不少于2学时;指导学生写教案和试讲的工作量不少于3次/生。校外指导教师上示范课(学生跟班听课)不少于3次,集中指导该组学生2次以上(由本分院指导教师安排)。课外组织试讲评议。
3、本分院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①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实习生的业务及表现情况,布置学习有关实习文件,了解实习的进程安排等;
②抓好集体备课、试讲工作,听实习生讲课,组织和参加课后评议会③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教育调查工作;
④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⑤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
六、实习生
㈠凡有正式学籍的本分院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因故未能参加教育实习的(须经本分院院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或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获结业证书者,在参加工作一年之后,经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并报院教务处审核,合格者方可换发毕业文凭。
㈡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规定和实习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4、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学校有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我方指导教师有礼貌地提出,不得随便议论。
5、服装整洁、朴素,举止端庄大方,在服饰与发型上应符合教师身份。
6、作风要正派,语言要文明,不在实习学校谈恋爱,严禁与学生谈恋爱。
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举止、作风修养应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8、团结友爱,互相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㈢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一般不请事假。病假需持有医生证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三天内(含三天)须由实习学校同意。因病因事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评定,只发结业证书(处理办法同第一条)。擅自离岗一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签发:姚 瑛 校对:许鸿鸣
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